为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规范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造和运转办理,防治环境污染,现批准《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湿式石灰石/石灰-石膏法》为国家环境保护规范,并予发布。
规范称号、编号如下:
《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湿式石灰石/石灰-石膏法》(HJ2052-2016)。
以上规范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,由我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,规范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(bz.mep.gov.cn)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环境保护部
2016年4月29日